法律问答

在工地上工作了一天,受了伤。 没有合同。 上司不出面。 不知道上司的地址。 只有身份证和劳动局去找劳动仲裁。 我想起诉上司,和法院商量了。 不知道地址就不能起诉,想知道可以用什么方法告诉你,赶紧,谢谢

仲裁
2020-06-07 14:1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争议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发生了工伤待遇方面的问题的时候,以劳动争议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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