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异三年了,那时候另一方不要孩子,人民法院判帮我了,如今小孩十岁了,另一方又提起诉讼怀孩子的孩子抚养权,现在我已经做月子,去不上法院,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人民法院会判吗?如何判??還是遵从小孩的建议?

2020-06-07 17:2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孩子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女孩一般由女方抚养。
    2、房屋如果是一方婚前买的,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你可以要求婚后还款和相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3、公司一方名下的股份和相应的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离婚时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诉分割。
  • 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四种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根据《婚姻法》规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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