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总是个体承包了个施工工地,我是帮老总在施工工地干活儿的,沒有签哪些合同书,干了一星期,等原材料等了几日都没活干,如今施工工地由于原材料一拖再拖不上,因此不愿干活儿了,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向老总追讨沒有工作那几日的赔偿吗?

2020-06-08 00:3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办理。
    2.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属于实际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单位工作、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等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要先作工伤认定、偿劳动能力鉴定,这二个鉴定作完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赔金额。
  • 工伤赔偿可以先找用人单位主张,一般是按照社保机构确认相关的赔偿。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一般工伤的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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