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我已成家,在法庭上,我妈说我爸不同意把家里房子过户给我,但是因为他不讲理,法官还是把我爸的房子过户给我,因为我也一直不在娘家,我一直没过户,我跟他要过户,也一直忽悠我,不肯过户,我说你最近不肯过户没关系,但是有裁判书,而且这房子你不可以给任何人,你养老的问题不会变,最近听说,我爸想找个后妈,但是他不打算跟我说,而且最近总是跟我要我的户口簿,因为没办法证实,他是不是想拿我的户口本去把我从家里迁出去,我该怎么给我说他以后问题不要担心,我现在就要过户?我需要写保证书吗?写哪些条件呢?让他知道未来不用担心,而且还让他以后如果找律师无缝连接呢?

2018-10-05 10:3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一般来说,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办理,通常情况下还要去进行户口迁出的办理,具体流程入下: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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