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 现在正在养育一个女儿。 儿子差不多两岁半。 女儿八个月。 男人同意离婚。 但是你不让我见你的孩子。 我也没有孩子的监护权。 我现在没有工作。 没有收入。 孩子出生后在家照看孩子。 有没有养育孩子的权利?男人也经常打我。 我也不知道这不是家庭暴力。 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6-08 07:1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关于家暴,您可以报警处理。如果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建议您收集相关家暴证据,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家庭暴力你报警吗,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可以当面与我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