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男方认识半年多,领证也才2个月,还是在父母的催促,完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领的。领证后就没跟男方一起生活过,不止性格合不来,男方晚上睡觉还会有梦游的习惯,每次都吓的我一晚上不敢睡。跟朋友一起出去玩了几天,男方说我出轨,在外面找男人,还说我跟他登记的时候是骗他的。现在我提出离婚,男方说有错的是我,要我赔偿所有金额具体金额如下:吃穿用行(包括他家里买的菜,他自己车的油费,他的手机费,一起出去买的衣服的费用,)一共4万(其中他自己用的也算在我身上,他已经出嫁的姐姐花的费用也算是他自己出的,原因是我提出离婚,错的是我)订婚时父母给的1万2(当时我父母也同样给了他那么多钱)还有一些戒指,项链2万(从买了以后就没有碰过,东西一直是他放着,现在要求我赔偿这比钱,说因为是我挑的,但是却不肯把东西给我)精神损失费5万(说我出轨,但是有拿不出证据,说我提出离婚,使他精神上压力很大,所以要求赔偿)当我提出,既然你要我赔偿我花你的钱,那么你花我的钱也赔偿给我的时候,他还是那句,提出离婚的是我 ,错的是我 ,所以只有他才有权利拿到补偿金我想请问律师,他的赔偿可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

离婚
2018-10-05 10:5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适用离婚补偿制度,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即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
    (2)请求补偿的一方应是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
    (3)补偿请求权不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
    (4)离婚补偿请求权以当事人双方离婚为要件。
  • 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妇女在夫妻共有财产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合法权利的期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始于结婚,终于离婚或夫妻一方死亡。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稿费等;继承和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明确规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夫妻双方或一方依法取得的债权等。
    第三,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享有与丈夫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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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