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我忽然被企业辞退了,企业不帮我一切赔偿,我已经在这里企业变成正经事职工大半年了。今日公司领导跟我谈 ,,他的意思是叫我还在企业做半个月左右别的工作中,但与以前我的岗位彻底不一样的工作中,她说那样来处理企业提早说辞退我的事。假如跟劳动部门声诉这件事情,规定企业赔偿十几天或一个月薪,那样的赢面率有多少。

2020-06-08 09:2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后满一个月开始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企业不能无故解除合同的,违法解除得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自己提出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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