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公园散步,被一只狗咬伤,我父亲就踢了一脚,将狗踢死了,狗主任说那狗是几万元买的,我父亲犯罪了,请问我父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8-07-05 10:0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一般按照民事责任处理,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构成犯罪需要双方是故意算还财物,如果仅是打架中损坏,不是专门破坏财物,不构成本罪。
  •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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