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家还没开业的饭店上班,5月份去的,当时问他们有没有押金时,饭店说没有,干了一段时间后又说有,每月扣300元培训费扣3个月,请问违反劳动法吗?

2018-06-12 17:2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单位辞职,那么单位要在离职当日结清押金的,不然,劳动者要尽快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辞职要扣培训费用合理吗?   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   
    (三)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   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结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即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然后违约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支付不超过培训费用的违约金。
  • 法定节假日没放假,并不一定违反劳动法。只有不放假,又不按规定支付三倍的工资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加班工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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