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在小区停放,进门的时候发了停车卡,注明车门要交卡,没卡不让出门,过夜车辆收取停车费,结果我的车子在晚上被盗,有监控,可以看到车子出门的时候小区门岗等车子已经快要出去的时候才上去要卡,结果车子没听出去了,门岗上的只是在车子上拍了两下,见车没停,就转身回去了,这样小区物业的要不要负责

消费者维权
2018-10-05 12:1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有义务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物权法》第三章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小区物业应该采取封闭式管理。做到人防和技防结合。就是除了保安站岗巡逻,还要有监控设施,保障业主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业主也应该把自行车停放到物业规定的,有人值守的停放区域。
    如果是缴纳了停车费用,物业就需要负完全责任。
    如果是免费停放,就需要看看和物业公司当初的入住协议是如何签署的了。也可以参考业主手册。也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调阅小区的监控录像协助破案。
  •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此外,物业管理费中还应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对于高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成本中可以增加保险费。
  •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