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窗户被砸该怎么办? 我家是三楼 外面有个大平台。属于平台一楼。今天上午出门发现阳台窗户被砸。于是我去物业找他们的办公人员反映此事,要求物业调出监控查看是何人所为,可物业公司说我家那栋楼的监控还没有安装,我说小区有监控为什么我家那栋楼不安,他说这是开发商的事。开发商还没安到那。。。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应该找谁说理?小区物业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此类事件是不是要我家自己承担?如果经常被砸玻璃,找不到人的话 是不是得搬家了? 无聊的朋友就请不要乱说了。心情真的很差,遇到这事太闹心了。谢谢各位。希望有高人指点一下!谢谢!

2018-10-05 12:1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物管公司对小区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依据我国目前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手段来看,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范围是整个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虽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公司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保安服务,仅指物业管理企业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物业使用的安全,而实施的必要的正常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这种保安义务应是有限的、必要的、相对的,不应理解为绝对的、全面的保安义务。
    当物业公司有违一般性的物业保安义务并造成管理区域内财产灭失的,应根据其违约程度确定需承担的责任和具体赔偿额。
  • 如何收取小区物业费,  在物业服务收费的收取方式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并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  
    (一)包干制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采取降低服务支出费用的方式,从而暗中提高企业的利润。表现在具体收费中,就是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扩大收费项目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乱收费。这种收费形式正是我国目前物业管理收费普遍采取的形式,也是引起物业服务费纠纷的原因之一。  
    (二)酬金制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其中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企业酬金之外的部分完全转入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监督使用。  实行酬金制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相对会比包干制的费用较高,但这是一个相对公平、透明的方法,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基本能够做到质价相符,并且不断变动的酬金比例可以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利于整个住宅小区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的发展。
  • 当发生找不到开发商的情况,可以去当地找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手续:   一手房:需要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发票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
      二手房:需要双方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