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妻离婚时孩子判给我,后来因为没有抚养能力孩子跟着前妻生活,我每年支付五千元抚养费,现在孩子21岁了我还有抚养义务吗?

离婚
2020-06-08 12:1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就该问题而言,女方给付抚养费是其的义务,如果其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你好:你应当继续抚养
  • 你仍有抚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