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后买房,写女人的名字,男人作弊,离婚,怎么分配房子?
离婚
2020-06-08 13:0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
结婚
。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一起还贷的,房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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