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才上了半个月的班,然后就被无故辞退,而且我去上班的时候对方口头说的试用期七天,然后现在被无故辞退,我能得到什么相应的补偿,当时说的是试用期三千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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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用工满一个月不足一年的的十一个月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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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法》的以下条款:“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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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可以得到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以及其他损失。申请仲裁如果有一定的证据,合法的申诉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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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