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摩托车,被小轿车撞了,我直行另一方右拐,事故责任划分他大我小,我人伤情并不大,骨骼没事儿,便是尾骨和胳膊疼,我车辆碰坏了一点,另一方车只能交强险,如今他走了商业保险,我想问像那样一般会如何赔偿?如今她说他早已离开了商业保险,随后后边到医院有车险公司的人陪着我去查验,而我来来去去的差旅费该怎么办?差旅费有哪些限定?

2020-06-08 14:3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十二万二,其中,两千属于财产损失赔偿,一万属于医疗费用赔偿,剩余十一万属于死亡赔偿金等。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 你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支持的赔偿应该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几项。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承运人(如本案中的出租车司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
    二是承运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其他方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形下,就发生了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竞合,出租车乘客既可要求事故其他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
  •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交强险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这部分的赔款车主一般是接触不到,而且赔付的方式对比商业险也会有比较大的区别,交强险会根据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有责任”或者“没责任”两个方面赔付,而商业险还得根据责任大小进行赔付。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应该要按照赔偿限额赔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是1年,但也有特殊情况可以投保短期保险。
      如果机动车有责任的,赔付限额为110000元;机动车没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是11000元。
    也就是说交强险按照限额赔偿,而不问具体的实际赔偿数额。
  •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即成为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财产损失或人身保险事故,保险人均要负责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范围包括:损害发生在保险责任内;保险责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以保险金额为限度。  人身事故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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