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现在和前夫离婚了,女儿的监护权归我了,但户口在他那边,现在孩子上小学,没有户口,前夫绝对不同意搬迁孩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6-08 14:4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你找到准予你迁入户口的地方,再申请迁移,若前夫不配合,可让当地派出所协助处理
  •   户口变更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如果法院出面做,而且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没有严格审查原户籍资料,显然程序不合法,你可以去公安机关申请撤销这种违法行政行为,如无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再不行可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该会出面调解而解决,毕竟是他们不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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