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4月20号,邻居家刘阿姨来我家玩,自己搭坐摩托车不慎摔倒,我们当时就叫她去医院看,她说没有摔到,时隔多日 又说自己摔骨折了,要求我们家赔偿费用,坐车不是我们要她乘坐的,也不是我们驾驶的,也不是在我家里受的伤,我认为我们不应该有责任,就算有责任也应该是个次要责任,她才是主要责任,现在想咨询一下 我们家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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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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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二次手术后出院满三个月才可以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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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谁的责任可以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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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需要支付费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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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