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妻子和一个男人在另一个地方租房子,两个人住在一起三个月,她和我三个月后,她和我都要嫁给我,我找不到她以丈夫的名义住在她的行为沉重吗?

2020-06-08 16:47: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认定重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
    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
    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
    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 婚外情同居所生孩子抚养问题: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
    如你想证据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2、由于没有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无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谈不到补偿问题

    3、看您的提问应当是考虑解决孩子问题,起诉重婚虽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但是对于孩子抚养成长并不一定有利,建议慎重考虑。
  •   法院在认定事实重婚中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重婚行为有: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犯重婚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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