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判决胜诉 债务人躲债 强制执行没结果 难道就没办法维权了吗 ? 2008年朋友以雪灾为由借款救助做生意,

2018-10-05 14:1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民间借贷案件中,判决生效后,被告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未自动履行的,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判决生效时间,可咨询案件承办法官。
      
    2、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有十五天的上诉时间,十五天内没有上诉的,判决即生效。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限自动履行的,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一经送达被告即开始计算自行履行期限。期限届满未履行的,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住房公积金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是司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有人认为,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有人认为,公积金作为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专项基金,应该专款专用,不应被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条例,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因为,《条例》没有规定住房公积金不得执行,司法解释也没有相关规定。《条例》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限制,只是为了保证其用于居住条件改善目的的实现。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住房公积金可以被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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