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存货房买卖合同,原来签的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20-06-08 20: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二卖合同效力如何  
    (一)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如前所述,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二)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在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也很普遍。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依据《买卖合同解释》无权处分合同有效。  
    (三)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说,一合同的债权人并不能排斥另一合同的债权请求。
  • 合同的订立中,有一方当事人是不满十八周岁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处分财产的,此时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的状态,合同效力有待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或撤销而使效力归于明确。
  • 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主体双方适格,合同内容不违法,合同就有效。合同有双方签字即为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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