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懂法律的朋友们,小弟首先拜谢了!!我在中国建设银行存了5万元的定期存款,可是这笔存款还没有到期,确不翼而飞了,银行的说法是其他人已经取走了,可是要是想提前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是必须本人提供有效证件才能支取的,可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存款怎么就能被其他人提前取出呢?这显然是银行内部的责任!!可是我要起诉银行,当地(县城)法院却不给予受理案件,难道我的钱就这样被不法分子窃取了吗?这个问题显然是银行的责任,银行要付全部责任的,但是我怎么去起诉呢?法院跟银行都是通气的,互相推卸责任,好心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再次叩谢你们了,若有懂得的帮帮我,家里贫困,赚钱都不容易!!银行有没有什么相应的法律法规吗?在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的时候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是不是要进行拍照,或是保存复印件什么的?若是的话,银行应该能调查出到底是谁取走了存款啊?没有我的身份证明怎么就能取出现金呢?我是不是应该要求银行提供资料证实这笔存款被取出?万分感谢各位了!!!

2018-10-05 14:5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 您好!建议您尽快还款。首先逾期会生成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及以后的信用业务,如贷款等;其次,逾期还款会产生利息及滞纳金;最后,长期不归还可能会触犯刑法。
    (以下信息供参考)如果信用卡欠款长期不还,则可能触犯刑法。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的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如果是正常的拖欠,那么属于经济纠纷,当事人积极应诉,并及时还款即可。但是,如果其是恶意透支,那就涉嫌犯罪。所谓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同时,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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