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4500元,那么计算加班费基数是应该按照4500来计算吗?我的劳动合同约定4500每月,没有拆解,而单位工资条将4500拆解成了基本工资3375,交通补贴450,住房补贴675,计算加班费的基数是按照拆解后的3375计算加班费的,合法吗?谢谢您为我解答。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09 00: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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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加班的,通常情况下难以计算工资,但是加班超过一定时间的,要按照超出时间计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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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发工资时要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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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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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