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明年5月退休,医疗保险累计16年,养老保险26年,国家到退休年龄医疗保险20年,养老保险15年,医疗保险不足的情况调查,这种情况可以领养老金吗? 有多久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09 07:3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含缓退)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经批准办理缓退手续的,缓退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补足前,个人账户金可以继续使用,但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有关规定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其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计算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
  • 相关条例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实际上,不是缴满15年就能退休,退休年龄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也就是说能不能退休,不会看缴够养老保险15年,而是看是否达到退休年龄。   退休了就能领取养老金吗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有资格向参保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参保人累计最低的缴费年限满15年。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   不是。   只要你还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那就得还是得按规定继续缴交。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一次性结算)。   退休金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数额直接挂钩,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别主要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计作缴费年限。   单位必须给员工缴五险一金吗   是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   而且单位不依法给员工缴社保,企业受到处罚,并且影响到企业的一些年审。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维权   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如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卡、打卡记录、同事的证言等)到当地劳动局行政部门投诉。
  • 医疗保险费怎么交,  首先,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  其次,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最后,单位和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年份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当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当年续保的,个人账户金额不作调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续保的,预先记入从补缴当月至医保年度末的个人账户金额,补缴期内的个人账户金额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补缴时职工所处年龄段的比例一次性补记入个人账户。办理退休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账户不作调整,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缴费基数的
    3.5%补记入个人账户。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疗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 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以下待遇:
    一、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全部个人缴费和利息构成;在2006年事情参保的,还有用人单位缴费划入的部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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