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商标虽然没有注册,可是已经有很高的知名度了,现在被别人恶意抢注了,

商标
2018-10-05 18:0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5.与抢注者联系,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 我们国家对商标的保护,要求首先得申请商标注册,对于没注册过的商标,或者保护期过后没有及时去办续展的商标原则上是不保护的。但是如果那个还没注册的商标同时符合下面的条件,那也是能得到保护的:
    1、该商标已经有一定知名度,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被相关公众所知晓。
    2、相对于抢注人或者违法使用人的使用来说,还没注册商标的持有人使用在先。
    3、对于没注册商标的保护,要跟其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为准。
    4、抢注或仿冒该商标后会在客观上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

    未注册商标符合上述情况,当商标受到侵权时,可收集证据,按以下两种途径维权:
    1、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你既可以找商标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找商标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像他使用那个商标生产、销售的地方的工商部门。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去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地是,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是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
    (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例如:
    1、将旅游景区名称申请注册于“旅游服务”项目上。(“天柱山”)
    2、将具有表示商品特点的产地名称申请注册于该商品上。(“日月潭”茶叶、“阿里山”茶叶、“庆岭活鱼”)
    3、将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记申请注册为商标。(“PDA”、“法律人”)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不予注册;第十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不良影响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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