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我在今年的6月份,委托一个商标事务所,在香港注册了一个公司,已经在今年的6月份由香港公司注册处获批了。但在今年的8月份却又接到了香港注册处的通知,说是本公司的名称遭到反对,理由是:该名称与公司注册处处长所备存的名称索引内的名称“过分相似”。  我觉得“过分相似”这个名词好模糊,分不清界线,如果有具体的定义,烦请大家帮忙说一下,十分感谢!  不好意思,没有财富值了。

2018-10-05 18:1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相似的商标也可以注册,但是成功率很低,建议你重设计或者起名,
    商标法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的个体1个月左右,十个工作日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 该案属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需要分几种情况分析:首先,如果A公司所有的A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那么属于可能侵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为什么说是可能?因为驰名商标需要个案认定,不是原来是驰名商标的就一定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只是说原来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了,现在再认定的可能性比较大. 其次,如果A公司所有的A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或者没有在本案中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因为没有在中国注册,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甲公司的出口行为不得涉及到A商标的注册国.否则在该国就可能构成侵权. 关于能否要求海关扣押问题,我国海关扣押分两种情况:1\主动扣押,这种情况是权利人将自己的知识产权已经在海关备案,海关在查验进出口时就会主动扣押. 2\被动扣押,这种情况下是权利人自己发现了他人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侵权产品即将出口或进口是请求海关扣押该批货物的情况. 两种情况下,权利人都需要出示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否则海关不会扣押,且需要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采取法律措施,否则海关将放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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