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该校的责任人产生纠纷案件,他先用杯子打我,但没喊着,铁杯子都打坏了。随后我凳子反击他,在朋友们的拉着和另一方的抓扯中,遇到另一方的门牙,导致二颗牙松。随后我积极送到医院医治,医院门诊干了牙松固定不动解决。一个多月后,另一方单方到医院拔出了负伤的二颗门牙。我想问一下:是不是组成轻微伤?另一方有木有义务?

其它
2020-06-09 12:5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造成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及时报警处理,如你们属于打架斗殴性质,双方均有过错,你也可以对你自己的伤情进行鉴定、固定伤情。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可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基础,协商赔偿数额。
    通常来说,谁先动手的是个很重要的情节,需要由多种证据综合认定,可不是由您一个人说了算。   如果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要尽快聘请律师,处理刑事证据问题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 打架致人轻伤,根据相关法律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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