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儿是那样的,我和目标生了两个小孩子,大的五岁了,小的2个月,我目标明确提出离异,大孩子有先天的脑膜炎,到现在都不容易行走,我和目标都30岁了,都住我爸爸妈妈家。沒有房屋,像这类状况法律法规该怎么判。

2020-06-09 13:4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讲,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一般情况下一方取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若当事人一方想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应该有比对方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并且对方存在以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样才可能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法官在判决案件的时候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比如说孩子的年龄问题,一般来说两岁以下的小孩都是交给女的养的,2岁到10岁这个在情况的话会根据跟着哪一方对小孩以后的各方面比较好则会分配给条件好的那个,当孩子超过10岁这个界限的时候则他的主观意愿就是分配的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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