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爱人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对方电动车逆向在人行道上突然逆向冲进非机动车道上我爱人避让不急,头部和胳膊摔伤,对方一直拖着不来处理,交警联系他也不来,跟我说来每次都不来,后来联系不上了,交警事故认定书是他全责,我们没有责任,医药费用11500百元现在交警也联系不上他,我想起诉,请问起诉书怎么写

2018-10-05 20:5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交通行为人具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高度注意,结果避免等一系列义务。
    如果交通行为人发现交警的指挥有误,按其指挥通行有可能造成危害交通安全的结果的时候,就应当履行其结果避免的义务。

  •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