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弟弟在江苏昆山上班的路上,在十字路口他闯红灯,被小汽车撞死了,但是这辆小汽车的刹车装置出了问题,她没有采取刹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交通警察应该如何认定责任? 肇事者发生事故后到现在为止的3个月,如果没有对受害者的家属说道歉的安慰的话,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偿,该怎么办呢

2020-06-09 18:5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子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对方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伤者或受害者家属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遵医嘱)、陪护费、误工费;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主张。
  • 被车撞死后的遗产分配,参照遗产在近亲属之间分配。
    虽然死亡赔偿所得赔偿款不是遗产,但在实践中是参照遗产分配的。
    如果参与分配的人年龄太大、太小、有病等,可以多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阶段,而其具体赔偿数额取决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级别。
    由此可以看出,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依法请求进行交通事故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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