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09-16 06:30:35女性诉讼离婚,因为我愿意了。孩子抚养权归我,那时候我规定女的一次性付款赡养费的,人民法院判一个月一给。如今人也联络不了该怎么办?结婚后在他家建造的房屋,那时候我规定分,人民法院也没分到我。这如何上告?

离婚
2020-06-10 07:3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养系变更的确定标准 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原已确定的抚养归属可以依法予以更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
    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目前对方涉及拖欠多少抚养费?有协商过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