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听说丈夫的前妻现在每月向我丈夫索要800元的抚养费,根据离婚时的判决书,每年2000元的现在丈夫判断不能出那么多钱,我们也有孩子,需要抚养老人,所以现在前妻说如果不拿钱,就给我孩子,我现在的判决 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
2020-06-10 13:16: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协商索要,协商不成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法院判决拒不执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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