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想问问我的房子,我有一所房子,但是金钱和建筑物没有给我的名字叫我的名字,我的丈夫和我必须离开丈夫,我必须回去找房子,我改了房子的名字,我改了我的儿子的名字。我的父亲写了我父亲的名字,房子的名字不是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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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更改名字;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
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
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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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
物权的
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第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按你说的情况,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想要房子真正是属于自己的最好是要将房子转让到自己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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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