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女双方网络上认识,女方提出男方为其购买价值两万元的手镯才愿意和男方交往,谈男女朋友。男方也提出谈男女朋友以后不要孩子,女方表示同意。男女双方在一起五天,女方提出家中父亲患病需要长久照顾,后离开男方家中,关系存续一月后,女方告知男方自己怀孕,要将其孩子生下,男方不同意,男方提前已和女方约定好不要孩子,女方违约要生孩子,但男方知道法律上还是有抚养义务。现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男方可以要回有偿赠与的手镯吗?男方法律上承担抚养义务,但可以只出抚养费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抚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