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有家暴行为,我要和他离婚,我现在手上有他的家暴后的说以后不打我的录音,还有昨晚他打我后的报警回执,我有个一岁半的女儿,可争抚养权吗?我没有工作,共同财产各自理的,可以分割财产吗?我自己有点存款,可以要求赔偿吗?

银行
2018-10-09 16:0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出警记录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而且是很有力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取证,但证据保管在公安机关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如果确实有家庭暴力的证据,情形严重的,应当可以判离。
    但如果对方表示痛改前非、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方态度不坚决的,也可能不判离。具体要看案情。另外,家庭暴力确实存在的,受害方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赔偿,包括受伤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构成残疾的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