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跟合作方关联裂开,一部分业务流程被撤销,企业以便躲避赔付,我们一起自身辞职,绝大多数朋友走自身离开了,我不愿意自身递交离职报告,近几天坚持不懈来工作,但企业不理睬我,让她们帮我辞退通知,她们也不给,我该怎么做?也要那样再次耗下来吗?

2020-06-10 18:5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要视具体情况来确定单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则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过了试用期的,则单位首先应该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再根据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合法来确定单位的法律责任:
      
    4、如果用人单位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本要工资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5、如果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本要工资来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经济补偿金)。
  •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双倍经济赔偿,及入职年限至今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若是无故辞退,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