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去年出轨一次,我原谅了他,最近又出轨了,我又发现了,现在证据也有,他也承认,他现在提出离婚,理由感情破裂,我该怎么办,我们没共同财产和房子,房子是农村盖的,我们有个女儿,现在怀孕期间不可离婚,若我打掉孩子争女儿抚养权的话,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离婚
2018-10-09 16:5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在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法院可就财产问题进行分割,关键在于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 规定是,夫妻俩可以先在一起就婚后共有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或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可以有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原告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1、如果感情破裂,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般情况下,2岁以内的孩子由母亲抚养的可能性更大。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4、婚姻案专业性、技巧性很强,如果离婚,宜请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在律师帮助下收集证据。若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告知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