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一个介绍我去找一个人工作,两年多后留下了我的钱,我问他说他没有给他钱,我问他说他给了他很大一部分钱,我现在要告b但我没有规矩,一个愿意给我作证的人,我该怎么办。

2020-06-10 22:4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贷或者是债权债务关系,除了借条或者是欠条外,还需要收条、人证、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进行补充证明,才能够确认借贷关系真实有效的发生。?尤其是对大金额的借贷关系,更加需要这些证据的补证,仅仅有借条或者是欠条,法官是不会支持的。
    ?因为在现在的金融社会,银行业如此发达,进行银行转账也是非常便捷。除非是小金额的钱款支付或者是恰好存有大金额钱款,不然基本上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钱款支付的。没有银行转账记录和凭证,法官一般是不会采信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
  • 您好,准备诉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据到法院立案要求对方偿还债务。
  • 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追债。需要准备合同、欠款的证据。具体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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