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网络理财平台倒了,经侦以集资诈骗立案,现已提交检察院,并已侦察完毕,准备起诉了.我身边有好多人报案了,可我一直在密切关注,但是没有提交报案材料.请问:1,不提交报案材料,会不会对以后的赔偿有影响;2,象这种网络集资诈骗,会不会在开庭前,向各地公安部门发协查通报;3,请问律师,有什么提醒我注意的事项.谢谢您!

2018-10-09 17:5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方面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自然其在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中,是通过行为人预先的利弊权衡与理性计算后付诸实施的,而不是凭一时冲动发生的激情犯罪。
    即当其在面临多种行为选择时,在选择是否实施犯罪行为时犯罪主体会思考、会计算,对各种行为的成本与收益作理性的比较和分析,并且按照对自身资源的最优化的原则行事。只有当集资诈骗行为人认为预期犯罪收益大于犯罪成本,能够产生犯罪效益时,才会考虑实施犯罪行为。
      各量刑数额的标准:  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 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书面报案材料没有固定的格式要求,现提供如下格式,供参考适用:
      关于某某涉嫌诈骗犯罪的报案材料
      报案人:某某,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犯罪嫌疑人:某某,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犯罪经过或者被骗经过:某某虚构什么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意图骗取多少款项,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具体介绍案件经过。
      以上事实证明某某虚构什么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巨额财产为目的,意图骗取巨额财产。请求贵局将二人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及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此致
      XX市公安局XX区公安分局
      报案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拆迁补偿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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