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此单位工作了十年了,在2017年被派往西藏,由于补助高把本人的基本工资降到6000,直到2018年2月份把补助也给取消了很多,领导承诺今年一定涨工资,把职务也提升了可是到年底还未涨工资,在2019年的1月7日本人实在无法忍受,提出离职,已在离职报告签字,请问能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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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情况,是违法解除还是怎么解除,违法解除是双倍,工作一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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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拿到补偿金,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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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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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