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房东签了一份四年租约,房租立即付了,房东卖了房子,没有跟我打招呼,现在房东打开了他没打开的门,请我换一下锁,如果对方交给警察,我就把箱子吃了。

2020-06-11 07:4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有租赁合同的,那么根据租赁合同处理纠纷事宜,约定支付租金时间超过没有支付的,老板应当支付。
    3.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工人非租赁合同当事人,所以不应该承担租金支付义务。
    4.老板已经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你们不用负责,可以搬走,让房东起诉老板即可。
    5.该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警方不会处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出租人卖房,要求房客提前搬家的话,属于违约行为,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钱作为违约金,并给承租人足够的找房、搬家的时间,或者另外协商解决方法,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 如果出租人卖房,要求提前搬家的话,属于违约行为,承租人可以以出租人违约为由,要求出租人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钱作为违约金,并给承租人足够的找房、搬家的时间,或者另外协商解决方法,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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