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定责不服,没有签字,要申请复核,于是就去上一级部门申请复核,但去了后说因为简易程序要到法院,然后就去了法院,但法院不接受,解释:事故复议不在法院,要么就是民事诉讼(告定责的交警大队)。于是又各种咨询,仍找不到相关接受复核的机关。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

2018-10-09 20:0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古语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的期限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 1、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应当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5、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 交通事故复议的程序: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做出复议决定。  
    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