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想和丈夫离婚,已经搬走了,房子被人分开了,还没下来。我能拿到我的那份吗?现在给的钱太多了,也是按人说的。我能拿到吗?

离婚
2020-06-11 12:1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中有一套住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可以强制执行,并给予被执行人小面积住房居住,也可以给予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
      
    2、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供其居住的,可以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可以撤销转移,并强制执行该房屋。
  • 【1】房屋只能办理由两兄弟共同共有或者安分共有,无法办理两本产权证
    【2】如果离婚,你可以要求男方对你予以适当补偿,但是无法要求取得房产。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 你们的离婚是判决还是协议离婚? 判决或者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对房子处分不清楚的话,建议尽早确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