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16岁在超市做收银台,客人结账时把购物卡忘在收银台了。 客人还没出店时,他把卡放在自己的口袋里,个人消费了160元。 店里发现了,报了警。 弟弟的这种行为不是盗窃罪,而是被公安机关拘留,文件是否会留下来,我想听听这个问题。

其它
2020-06-11 14:3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因此如果盗窃后满足上述有关情形,可能会被拘留。
  • 有盗窃行为的,且达立案标准金额的,构成盗窃罪
  • 有盗窃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