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便问一下,有一个女性醉酒要我带她去睡觉,我也带她去开房间了,开好房子十分钟上下,我的老婆就见到我了,我也出去屋子外边媳妇就和我还在外边吵,随后哪个女的就自身从3楼往下掉了。受伤了。如今说要告我奸污。标明我没奸污过,并且她自身往下跳的老总还可以证实,我想问一下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给会创立

其它
2020-06-11 18:16: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精神病人故意伤害问题: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如果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就是无行为能力人,那你可能只有一点经济赔偿,如果在能够辨认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下实施犯罪,那你可以追究他的责任。
  • 强奸罪成立,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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