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哥哥离婚。 我有儿子,哥哥有痴呆症。 儿子不听。 你有养妹妹的义务还是有继承权?

离婚
2020-06-12 08:2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无权继承,。
  • 原则上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也未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一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