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乙方已经签订了合同,乙方已经以公证费的名义支付了押金,但甲方没有履行合同,而且合同只写明乙方违约承担责任,没有说明甲方的责任,那么乙方的押金可以退还吗?

公证
2020-06-12 11:1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违约的责任主要包括: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定金责任
    5.违约金责任。具体责任承担视实际违约情况和合同约定内容来承担,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律师。
  • 你好,对于合同违约,责任承担问题,一般来说,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交付了定金或者合同内容约定了违约金的还需要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但应视实际情况来看,建议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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