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职了,我们公司每周工作5.5天,经常加班。劳动法规定每月21.75天。但是与公司的合同是每周5.5天。两年后,我可以要求公司加班吗?有证件记录。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12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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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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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支付加班工资,并且是以加班时间、天数和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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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加班了的,那么单位就要支付工资,即便员工走人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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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