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您好,在工地受伤手指截肢,工地协议实际赔偿了3万,但在协议书上写的是4.5万,现在找工地索赔还有用吗,已经签了字,可以起诉吗

2018-10-10 14:2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申请工伤认定。提交文件: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劳动能力鉴定。提交文件: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 经鉴定为工伤的相关赔偿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私了赔偿协议参考如下: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是甲方的员工,于年月日在工作期间发生受伤事故,现乙方与甲方就补偿其受伤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内容如下:
    一、乙方受伤之后,全部的医疗费用,甲方已经全额承担,并且乙方受伤休息期间,甲方每月一直支付其工资。
    二、由于甲方未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甲、乙双方现协商一致,乙方在熟知《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情况下,放弃在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并由甲方一次性补偿人民币*****元(大写:*万*仟元整)给乙方,(该款包含《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等全部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三、乙方收到该笔款项后,不得再向甲方追索其他补偿款,以后亦不得就此事提出一切法律程序。否则,由此影响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赔偿。
    四、乙方在收取以上补偿款时,须出具收款凭证。
    五、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未受胁迫。本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当履行。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代表签名: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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