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孩子爸爸离婚11年,孩子归他,离婚协议书上我不支付抚养费,我名义的车给孩子爸爸,送孩子上学! 现在孩子的父亲在追求抚养费,我怎么处理呢?

离婚
2020-06-13 07:4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一致的约定。双方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均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来说,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为此《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中也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当事人出于急于离婚方面的考虑,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方面向对方当事人做出一些让步,甚至是较大的让步,这在法律上是不被禁止的。
  • 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离婚后,承担抚养费一方不肯支付法院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支付抚养费纠纷的诉讼。在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案件中,要以孩子做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的父或母做为法定代理人,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作为被告进行诉讼;如果以抚养孩子一方的父或母作为原告,将会被法院以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判决生效后,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