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两次起诉离婚,可两次法院都没有判离。第二次是在开庭三个月后下达的判决书,可是我的朋友坚持要离,请问她可以在多长时间内再次起诉,谢谢。

离婚
2018-10-10 16:2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起诉离婚所走的程序大体类似: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审结。但会不会判决离婚,则由法院依法决定。
    《民诉法》规定的审理期限: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离婚案件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您好!第二次诉讼离婚,距离第一次诉讼离婚的时间至少是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